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学院关于2019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量:12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中小学校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78年5月15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为1973年5月15日后出生;

3.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省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拔尖人才、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名师等综合性荣誉;

(2)荣获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须和招聘学科相符,不含新生代、农村片等);

(3)荣获地市级模范班主任、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5月8日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rsj.qz.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衢州学院网(网址:http://www.qzc.edu.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线上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5月15日- 5月16日

报名邮箱:1160412664@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570-2910019

报名需填报材料:

(1)填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2.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资格审查

衢州学院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及报名材料原件于2019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到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菱湖校区办公楼二楼学校办公室(衢州市讲舍街26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本次报考岗位以课堂教学面试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衢州市讲舍街26号)。

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学院、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衢州学院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组织实施。

(六)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电话:0570-3081906、3087081),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附件1:2019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docx

附件2: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学院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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