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入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05-08-29浏览量:4796

各系(部)、处(室),图书馆、工会、团委:

为了给学校青年教师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便于学校管理,学校在新校区建造了二幢青年教师公寓。

学校已通过《关于入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的管理规定(暂行)》,请各部门根据规定做好统计。并请需要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的教职工填写好申请《入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审批表》,在9月5日前将《入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审批表》报后勤处综合科,联系人:金小燕,电话8015122,13059769888,以便及时安排  。原居住在学校公有住房(包括学生公寓)的教职工,都要求入住到青年教师公寓,必须重新登记。

青年教师公寓分配原则和分配办法 入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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