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学生参加“思政课”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量:3041

各二级学院: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与方法,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本校关于“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现将学院2011级大学生的“思政课”社会实践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方式与主题

实践活动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独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自愿组合为社会实践活动小组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主题:“关注农村,与爱同行。”

实践活动内容: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

(一)入住农家体验生活,参加劳动锻炼,认识农村现状。坚持吃住在农家,与当地群众一道,参加农业生产等劳动活动,体验群众生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开展各类认识农村现状的调研活动。

(二)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农村发展规划、新农村环境设计等方面开展农村调研活动。以入住农户为基础,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了解农村情况和农民生活,开展农村文化传承状况、新农村发展规划、新农村建筑环境设计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三)结合专业特点,根据农村实际开展技术帮扶活动。

(四)关注农村文化,开展农村文化发掘、研究、保护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推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文化的认识,梳理和完善农村本土文化体系。

(五)结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深入农村当地体验生活,关注农村当地留守儿童,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1.和留守儿童“结对子”,当好“知心哥哥”、“知心姐姐”,让留守儿童感受爱和温暖。

2.为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捐赠保暖衣物。

3.开展留守儿童心理援助活动。利用劳动空暇时间,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文体教学等活动,帮助农村儿童成长。

(六)关注、慰问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结合当地镇、乡、村、组实际情况,开展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慰问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要求

实践活动时间:2012年7月10日~8月25日。

上交报告时间:2012年9月7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统一收齐后交到社科部办公室(1号实验楼317办公室)。

三、社会实践报告的撰写要求

每位同学都必须围绕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结合自己的活动内容,写出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报告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自己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二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的感想、体会或者建议。以小组形式集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必须每个人单独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活动既是大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大学生的组织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极好机会。所以,学生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次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锻炼提高自己,参与工作要积极热情,言谈举止要大方得体,仪表仪容要朴素端庄,从而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优良素质与风貌。同时,希望每位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都要非常注意交通、饮食等个人人身安全,坚决不参与诸如传销或宗教迷信之类的活动。

2.为了便于装订和保存,学生撰写报告必须统一使用由社科部提供的“衢州学院大学生‘思政课’社会实践活动报告”书写纸,生均2张,可正反面书写。纸张请参加活动的各班级由班长于6月15日前到社科部办公室统一领取。

3.每位学生都必须按照“衢州学院大学生‘思政课’社会实践活动报告”的规格要求,在自己撰写的报告上写上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人员、自己的姓名、学号及自己所在的学院、专业、班级名称。


社科部、教务处
201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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