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13-01-21浏览量:2379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2号)精神及学校相关评选规定,为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毕业生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20%(含省级优秀毕业生)
其中省优(3%)
化学材料与工程学院
179
36
5
机械工程学院
172
34
5
建筑工程学院
193
39
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65
53
8
经贸管理学院
200
40
6
教师教育学院
198
40
6
外国语学院
80
16
2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并在3月4日之前将确定的《衢州学院优秀毕业生初评登记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衢州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及其电子表格报学生教育管理科;
      2.学工部(处)对各学院初评结果复核后于3月6日前进行名单公示;
      3.各学院于3月6日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衢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按要求报于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工部(处)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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