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社科规[2013]8号文件,现将2013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策类课题申报的重大变化
今年对策类课题的申报调整为以最终成果方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围绕省委提出的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重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现实问题,申报人深入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发现真问题,找出真答案。
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成果要报(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2.受理及立项方式。省社科规划办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申报,并委托专家进行筛选鉴定,分期(半年)立项,原则上每人每年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
二、本次集中申报的项目类别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2013年规划课题分为三大类别,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该类课题面向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形式一般应为专著或发表在高层次学术刊物上的论文,或发表在重点报刊上的理论文章。
2.基础理论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学科共建”课题和欠发达地区扶持课题
我校参加“学科共建”的学科为“专门史”,与区域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内容,可申报该类项目。
欠发达地区扶持课题面向我市及丽水、舟山三市申报者,研究内容应是为本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应用对策类研究和地方特色文化研究。
(二)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三、注意事项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5万元左右。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申报人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也不得再以完成的成果重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同时递交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2.各学院(部门)《2013年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3.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可直接上“http://www.zjskw.gov.cn”查询并下载。
4.各学院(部门)务请在4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上报科研处,同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
附件: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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