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竞争性选拔部分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的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岗位名额
1.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副处长)1名;
2.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3.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二)选拔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有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
(6)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条件
(1)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副院长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副处长)岗位应是中共党员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二、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原则上于6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公布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2.宣传发动。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发布相关情况。
3.报名推荐(5月16日-5月22日)。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22日下午5:00;
(2)报名者须如实详细填写《衢州学院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可以登陆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qzc.edu.cn/zzb/下载),相关部门负责核实。组织推荐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签署组织推荐意见,并盖上公章;个人自荐的,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提名资格。报名表送学校党委组织部315办公室,联系电话:8015275。
4.资格审查。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1的,该岗位改为空缺。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 笔试、面试。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岗位,取笔试成绩前8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评委由面试考核小组和群众评议团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校党政领导、校内外专家若干人组成。群众评议团由校内各类代表若干人组成。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校党委组织部按照目标岗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考察期间,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进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审定。
8.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民主测评,考察情况进行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校党委会以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9.公示。对拟任人选在校园网以及校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办理任用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和谈话。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发文任命。新任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身份)安排工作。
三、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
衢州学院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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