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13-09-22浏览量:2466

各位同学: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出资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是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重要途径,也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大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招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原则上是经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大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招聘原则

本次勤工助学招聘工作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三、应聘要求

1.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岗位要求;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成绩合格,无违法、违纪现象;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能完成规定的勤工助学任务;

4.能胜任工作,服从学校、用工部门工作安排。

四、劳动报酬

固定岗位450元/月(每月30-40个工时),临时岗位12元/小时,临时岗位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小时。

五、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主要以图书整理、学生餐饮工作监督员、教室卫生清洁员、公寓卫生文明监督员等岗位为主。

六、招聘流程

1.学校网站和食堂门口宣传栏张贴招聘通知,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表后,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对申请学生的信息进行核实、备案,并于9月24日前,完成对申请学生贫困程度的审核工作,将审核情况如实填写在申请表中的学院意见栏;

3.9月25日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申请表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4.9月27日,学生处在食堂门口宣传栏上公布各岗位录用名单,请各位同学及时查询;

5.10月1日前,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各用工部门完成对新招聘录用学生的岗前基本知识培训,无故不参加岗位培训的同学视为自动弃权,并取消其本次勤工助学资格;

6.国庆返校后,经过培训合格的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

七、考核

各用工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各项工作,对上岗学生进行具体工作培训,要做好每位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和管理工作,每月月底将考勤、考核结果报至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照我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标准计发,通过打卡的方式将酬金发放给学生。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主要针对大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

2.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衢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大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doc


学 工 部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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