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特优学风班的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13-09-29浏览量:2190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总结与交流我校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调动全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营造浓厚的班级学习氛围,促进班与班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根据《衢州学院班风竞赛评估方案》,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特优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特优学风班的评比在优良学风班的基础上进行,在2012~2013学年内,连续两次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班级,有资格申报特优学风班,特优学风班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校班级总数的5%。

二、评选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班级自愿申报,并填写《衢州学院2012~2013学年特优学风班申报表》(见附件),所在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实推荐。评选采取现场评审会的形式进行,参评班级通过PPT介绍班风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并可结合视频播放、文艺表演等方式展示班级特色及亮点。每个候选班级的展示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评审会暂定于10月15日下午2:00在大会堂举行(若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三、评分办法

特优学风班的评选总分由两部分构成,各占50%。第一部分为原始分数,即:两次优良学风班所获分数的平均分;第二部分为现场评审分数,现场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与大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评审占70%,大众评审占30%。

专家评委为班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赋分满分为100分,赋分所得平均分×70%计入专家评委总分;大众评委由30名学生组成,赋分满分为100分,赋分所得平均分×30%计入大众评委总分。专家评委总分与大众评委总分相加即为候选班级的现场评审得分。

四、工作要求

特优学风班的评选工作是我校落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推荐工作存在徇私舞弊现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该班级的评选资格。

附件:衢州学院2012~2013学年特优学风班申报表.doc


衢州学院班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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