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员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衢州学院发布时间:2013-10-25浏览量:2644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我国民航事业发展的形式和需要,发挥高等学校在民航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中国民航在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中招收飞行学生的通知》(教学�1993�1号)精神,现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我省普通高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员的有关通知如下:

1. 招收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三年级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及以前大学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预科生、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艺术体育类在校二、三年级学生不能报名,该五类的大学毕业生可报名。

2. 招收条件

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 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 体重明显瘦弱或肥胖者;

3) 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严重的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裸眼远视力低于4.8(E字表);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5) 肺结核;

16) 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行政记大过处分、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7) 心理品质不能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18) 毕业生不能确保取得本科学历、未获得英语四级水平及以上证书的。

各二级学院要大力配合,在适龄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并于11月10日前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生飞行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稿)统一报送至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5,电话:8015711,联系人:郑萌璐)。初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学员的通知.doc

附件2:2014年在浙江省高校招收大改驾飞行学生简章.doc

附件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生飞行员报名登记表.doc


衢州学院学生处
2013-10-25

审核:编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