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我校专职辅导员
二、备案名额
1个
三、备案方式及要求
1.我校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2.报备项目的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并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申请结题验收的依据。
3.请于5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学管科107办公室张莉莉处,电子版发送至其OA邮箱。
4.具体申报要求及相关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学生处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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