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衢院人[2014]20号),现就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岗位基本情况
(一)岗位指标限额
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限额为:正高不超过4人;副高不超过10人(其中专任教师不超过9到8人,其他专技不超过1到2人);中级不超过9人。(须报衢州市人社局核准)
(二)岗位任职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教科研业绩突出,详见《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
(三)岗位职责
1.教师岗位职责
(1)基本岗位职责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能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2)岗位主要职责
正高四级岗位主要职责:主持或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报学校备案。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各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
(四)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
在一个考核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各不同岗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考核要求。具体 参照《衢州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衢院人[2013]4号)执行。
二、评聘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根据高校学科、专业、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具体内容详见《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
三、评聘时间安排
(一)公布岗位信息(9月22日前)
(二)个人自主申请(9月25日前)
(三)学院(单位)审查(非教学单位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的人员,可按专业相近的原则委托其他单位审查)(9月30日前)
(四)学校部门审核(10月15日前)
(五)同行专家评议(10月25日前)
(六)申报材料公示(10月28日前)
(七)述职民意测评(11月10日前)
(八)学院(单位)考核推荐(11月13日前)
(九)学科组评议(12月10日前)
(十)学校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评审(12月12日前)
(十一)结果公示(12月15日前)
(十二)学校聘任(12月31日前)。
(十三)评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015年1月10日前)。
四、评聘要求
一要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规范评聘程序和评聘组织,完善监督机制,协调解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评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要规范评聘程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要建立职务评聘诚信机制,严把评聘质量关。学校实行评前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公示期各为10个工作日。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对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四要建立评聘过程的监督机制。成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组,对评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教职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可向监督组申诉或投诉,一般应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监督组有义务为申诉、投诉人保密。申诉、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匿名投诉一般不予受理。
五要严格按照评聘时间开展各环节的工作。今年是开展职称自主评聘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环节所安排的时间开展工作。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时间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015033。
人事处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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