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评价辅导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业绩,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及《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学院部门考核与班风竞赛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聘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2013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评优对象
1.2013年度在岗的全体专职辅导员均在考核评优之列;
2.从事辅导员工作未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只需作自我总结,不参加考核评优。
二、考核内容
辅导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方面,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与奖励
考核按总分排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为辅导员总人数的15%,良好等级为辅导员总人数的30%。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辅导员即为该学年的优秀辅导员,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辅导员考核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其中班级班风竞赛绩效核算得分占40%、学院考核得分占40%、学校辅导员考核小组考核得分占20%,其具体程序及工作进程如下:
1、自我总结(11月25日~11月28日)
辅导员根据《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对本年度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认真填写《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学院统一收集并于11月29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其电子文档交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2、学院考核(12月2日~12月5日)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对本学院辅导员工作开展评议,填写《衢州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院评分表》(附件2),并于12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评分表交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3、辅导员述职(暂定12月10日)
辅导员述职采取PPT汇报的形式,时间不超过6分钟。述职内容依据《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围绕对岗位职责的履职情况及工作实绩,辅导员对本人的年度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学校辅导员考核小组在听取述职报告后对其进行评议打分,填写《衢州学院辅导员考核小组评分表》(附件3)。(辅导员述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审核汇总(12月11日~12月13日)
学校辅导员考核小组根据班级班风竞赛绩效、学院考核结果和学校辅导员考核小组考核结果等情况,对辅导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核算辅导员考核的最终得分,填写《衢州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4)。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本年度获优秀等级的辅导员。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要将辅导员考核工作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3.辅导员考核工作既要做到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又要做到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
4.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工资相挂钩,关系到辅导员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有步骤、分阶段、保质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1.《衢州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doc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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